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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更新日期:2021-05-15 10:30:02 浏览数次:

总部北京10月21日(记者胡浩)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1日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检查表明,部分高校聚焦人才培养的意识不强,建议多次树立德树人,巩固人才培养中心的地位。

“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报告认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稳固,有打破五唯不彻底的原因,也有科学评价体系不健全、政策导向不落实的原因,重学科建设轻人才培养、重视教师轻育人、重视理论轻实践的趋势尚未根本逆转。

报告指出,要多次树立德树人,以德育为先,理路有条不紊地开设思政课,用习大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事而变,时断时续,势而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 以促进学生全面快速发展为中心,以挖掘学生学习的趣味性和潜能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 注重善于教学,更加注重善于学习,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努力学习,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深化体育评价体系改革,将学生健康水平纳入高校实务评价指标体系。 鼓励高校用高水平科研支撑优质人才培养,加强科研育人。

“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报告还建议深入推进协同育人,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域公司在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教育保障、资源共享、管理运营等方面建立协同机制。 以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作为评价大学的主要指标,强调学生中心、以生产为导向、不断改进,强化大学追求卓越、重视质量的主体意识。

“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原标题: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巩固人才培养中心的地位

值班主任:李欢

本文:《“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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