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开道” 我国拟暂调整六部法律实施”
总部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刘红霞) )中国18个自贸试验区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进行更深入、更广泛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6部法律将暂时调整实施,为改革铺平道路。
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1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提请审议《国务院关于在自贸试验区暂行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的证明。
草案规定,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贸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海关法、种子法的相关规定,3年内试行相关调整,对相关企业经营许可的部分事项进行全面清单管理,取消直接审批,变更为备案,并作出告知承诺
拟取消直接审批的事项有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格审查等。
批准后变更为备案的若干事项包括食品经营许可(只销售预包装食品)和报关公司的注册登记。
落实通知的几个事项是公众凝聚场所的采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草案规定,当事人约定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提供相关资料的,消防救援机构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
要优化审批服务的一些事项涉及林草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省级林草部门对林草种子)进出口)取消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的审核(初审)环节,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林草局申请颁发许可证。
确定草案,说明对实践可行,对完全修改有关法律的实践不宜调整的,恢复实施有关法律规定。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为确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依据,必须批准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6部法律的有关规定,使之符合中央有关改革决策部署精神。
原题:为了自由贸易区“证照分离”改革“先导”,我国计划暂时调整实施6部法律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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