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二次伤害””
本报讯(记者韦磊通讯员刘雅郭淼)广东省检察院和该省妇联日前与省公安厅、高级法院、法律界人士厅、民政厅、教育厅、团委、卫健委、妇女工委等部门共同提出“关于建立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刑事案件一站式侦查救助机制的意见。”
《意见》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性侵犯犯罪案件进行一站式取证救助,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比较集中的时间和专门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咨询、身体检查、伤情鉴定、证据提取等
《意见》提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的犯罪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明确的专业机构或者指定负责人、检察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法院少年法院专职处理。 检察机关牵头召开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新闻通报会议,加强合作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意见》要求对取证工作进行多次询问。 取证中邀请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医学专家等专家了解、判断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状况,向办案机关提出实务建议,在提问前后根据情况开展心理引导、情感安慰等业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意见》对救助和保护工作作了详细规定,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合作配合,向未成年受害者提供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种救助。
据悉,截至年底,该省已建成146个一站式办公区,对392名未成年受害者进行一站式询问和救助。
原标题: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二次伤害”的侵害
值班主任:高原
本文:《“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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