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名誉权案胜诉 被告曾指责其“调动水军””
更新日期:2021-05-19 1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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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王宝强和范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判决范立因本人微博账号粒消失向原告王宝强公开道歉,并赔偿律师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余元。
在判决书中,王宝强向范立起诉昵称为消失颗粒的微博用户,分别于年8月6日、年8月16日、年12月2日发表了侵犯王宝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3份副本,王宝强利用公众身份动员水军煽动读者。
原标题:王宝强名誉权案胜诉被告曾谴责“动员水军”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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