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名誉权案二审胜诉,被告媒体将赔偿6万元”
更新日期:2021-06-03 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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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法院新闻网报道,7月5日,王思聪一发布名誉权案件一审和二审胜诉判决书,被告媒体赔偿6万元人民币。 该案一审审判日为2019年12月16日,二审审判日为今年6月23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
据悉,王思聪对某媒体“王思聪因鹿晗私生活多,杂而与关晓彤半年内分手”的文案维权称,该文案捏造事实误导公众,侵害名誉权,影响鹿晗关晓彤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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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因被告媒体删除文案道歉,赔偿原告王思聪精神损失3万,维权合理支出3万共计6万(王思聪起诉时索赔精神损失10万,维权支出12万多),二审维持原审。
审判的结果
原标题:王思聪名誉权案二审胜诉,被告媒体赔偿6万元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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