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名誉权案一审胜诉,两被告共计赔偿9万元”
更新日期:2021-05-24 18: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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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新闻联播,李晨投诉两名网络客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事件的广播。
据悉,2名网民均在社会交流媒体上发表了对李晨的侮辱、诽谤言论。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二被告构成侵犯李晨名誉权,连续10天在涉案社会交流媒体账户分别刊登道歉声明,判决李晨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两案共需赔偿90000元。
随后,李晨职工办公室转发了该事件的广播,声明互联网不是非法场所。
原标题:李晨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两被告共赔偿9万元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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