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古城保护条例通过 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28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省第一部古城保护专项法规。 《条例》确定了今后每年8月24日为正定古城保护日。 将古城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古城保护的力度,也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对继承优秀历史文化,实现古往今来的实用,打击古城品位,促进繁荣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古代城墙、南城门、历史建筑等都是保护对象
正定1994年被指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馆藏文物7672件,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条例》所称正定古城,是指《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计划》明确的历史城市范围,包括古城的护城河、城墙以内地区以及城关地区(东关、西关、南关、北关)。
正定古城的保护对象是古代城墙、隆兴寺、开元寺、临济寺、广惠寺、天宁寺、府文庙、县文庙、风动碑、崇因寺藏经楼、香蕉林书屋、荣国府等各级文物保护机构,以及作为文物保护机构尚未确定并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 隆兴寺历史文化街区、开元寺历史文化街区; 南城门及周边历史风貌保护区、燕赵南大街历史风貌保护区、镇州南大街历史风貌保护区、府中前大街历史风貌保护区、西门及王氏双节祠历史风貌保护区; 正定古城内恢复建设的阳和楼、府城隍庙等点建筑; 历史建筑、古来相传的民居、古碑石刻、壁画彩色、古井桥梁、古树名木; 历史地名、商业老字号、古传艺术、古传技艺、古传民俗等无形文化遗产; 形成了红色文化遗产和纪念设施护城河、常山公园、莲池公园、云居湖公园等景观的生态环境风貌; 其他有保护价值的对象。
正定县人民政府必须坚守一环(正定城墙)、一河)、四关)、东关、西关、南关、北关)、双十字)燕赵南通大街、镇州大街、中山路形成的古城轴线)的古城结构。
控制古城内建筑的高度、体积、色彩和形式,保护古塔、古寺之间的视觉走廊,突出大悲阁、凌霄塔、澄灵塔、须弥塔、华塔、南城门、阳和楼等标志性建筑在整体风貌中的指导地位,古塔、古寺、古城墙
正定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对象建立正定古城保护名录制度。 县文物、规划、住房建设、园林等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调整古城保护名录,报正定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被列入保护名单的保护对象,应当建立保护文件,分类设置适当的保护标记。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损坏保护标志,也不得擅自安装、移动、屏蔽、污损。
保护隆兴寺、开元寺的历史文化街区
正定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正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计划》保护隆兴寺历史文化街区、开元寺历史文化街区,保持街区的历史风貌和以前流传下来的街道特色,控制街区和周边的景观环境。 除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新建、扩建建设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历史街区内危险旧房屋的大幅度改造符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必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破坏历史街区风貌的新建扩建活动,由正定县人民政府负责行使城乡规划处罚权的部门责令中止工程,限期恢复原状,并处建设工程成本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采取纠正措施不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迁,不能拆迁的,可以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成本10%以下的罚款。
或者擅自拆除历史建筑物,可能会被罚款
正定古城历史建筑的修缮、搬迁等,必须由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实施。 国有历史建筑的修缮和维护由聘用人员负责,非国有历史建筑的修缮和维护由所有权人负责,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正定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资金补助。 所有权利人没有维护和修缮能力的,正定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对历史建筑物不能实施原址保护的,需要转移保护或者拆迁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在历史建筑周边进行建设活动时,其建设的高度、样式、色彩必须与历史建筑相协调。
损坏、搬迁或者擅自拆除历史建筑物的,由正定县人民政府负责行使城乡规划处罚权的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有违法所得的,超过没收违法所得期限仍未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机构代为采取恢复原状或者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机关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法改造或者拆除影响古城风貌的建筑物
对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影响古城风貌的建筑物,应当依法逐步改造或拆除。
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不得损坏、擅自转移、砍伐古树名木。 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正定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古树和名木,可以没收树木及其出售所得,处以购买价格的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或者擅自移植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处以死亡古树名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居民家中画画或擅自张贴悬挂的,有可能被罚款
正定古城建设(结构)建筑物设置遮阳、/(/k0 ) )调外机等室外设施,店铺的招牌、门的装饰、灯具的设计、灯光的颜色等必须与正定古城的风貌相协调。
严禁在文物、名胜古迹、历史建筑物、以前流传下来的民居上描绘、污损、擅自张贴悬挂。 对文物、名胜古迹、历史建筑物、以前流传下来的民居进行涂鸦、粉刷、擅自张贴悬挂的,由正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构成依法处罚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擅自采用气球和无人机
禁止正定古城非法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储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放灯笼。
在正定古城开展大型野外公益活动、大众文化活动、商业活动和电影拍摄等,应当依法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禁止擅自采用气球、无人机和其他飞行物。
未经许可放飞灯笼、热气球、无人机和其他飞行物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构成依法处罚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记者崔虹图/记者郄磊() ) ) ) ) )。
原标题:河北:正定古城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值班主任:田艳敏
心灵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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