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将树立完整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彭韵佳)将建立完善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 即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在医疗保险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采用等方面满足合理诉求。
近日,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健委合作发表《关于建立完善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提高其保障供给水平。 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疗保险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
定点零售药店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增加药品供应渠道和患者用药选择。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表示,这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灵活性、分布广度等优势,推动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的提高,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得性。
值得观察的是,意见确定对谈判药品进行分类管理,要点是将临床价值高、诉求强、费用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此外,从选择药店、规范招聘、完善支付政策、优化经营管理、加强监管、加强领导等方面,对药品双通道管理的谈判也提出了确定的要求。
与常规定点零售药店相比,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双通道的建立包括定点零售药店与医疗保险新闻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对接,确保药品、医疗保险支付等方面新闻的全面准确性,定点零售药店建立符合要求的存储、配送体系,建立药品
据介绍,在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中,定点零售药店应采取更严格的措施,验证患者身份,确保处方患者与实际用药患者一致,堵塞诈骗诈骗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国家医疗保险局表示,意见的提出标志着医疗保险谈判药品的供给保障更加多样化,这将对阐明谈判药品住院困难、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改革等产生重要影响。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建立完善的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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