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将出新规,今后“大数据杀熟”“非法删评论”行不通了!”
最近,文化旅游部发布了关于《网上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与目前行业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比较,如大数据杀熟、低价旅游、非法删除评论等。
具体而言,关于价格歧视,《暂行规定》建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与不同费用特征的旅游者进行比较,对相同产品和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定差异化的价格。
在评价权利方面,《暂行规定》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非法删除、屏蔽旅游者对平台服务及其平台内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的评价,误导、引导、引导旅游者的评价
在低价旅游团中,《暂行规定》提出,网上旅游经营者不得为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
关于虚假预约,《暂行规定》规定,网上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提供网上预约酒店、机票、火车票、船票、车票、场地票等产品和服务,应当建立透明、公开、可查询的预约渠道,误导旅游者,
在保险方面,《暂行规定》提出,通过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旅游经营服务时,应当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并提示旅游者按规定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销售海外旅游产品时,应当鼓励旅游者购买符合目的地诉求的保险产品。
根据《暂行规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法建立网上旅游领域的信用档案,将网上旅游经营者市场主体的新闻登记、行政许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重大违法信用丧失公司名录、行政处罚等新闻依法列入信用记录,
《暂行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分为总则、运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
《暂行规定》在符合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设置了一些大线索。 第一,确定了需要依法取得许可的平台运营者范围。 第二,加强了平台资质审查、提示、预警、监督、解决、报告、保险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了平台主体的责任。 第三,确定了平台的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游纠纷的司法解释,对平台作出了民事连带责任的规定。
另外,《暂行规定》继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游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立法思考,将一些情况下游客的自身损失纳入自身责任范围。 他还强调,在发生不可抗力、第三方损害的情况下,网络旅游经营者有救助义务,因未及时救助而造成损害的,应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原标题:文旅部出了新规则,今后“大数据杀熟”“非法删除评论”将不再通用!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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