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范例”
总公司北京10月9日电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开6起涉及黑色腐败和保护伞的典型案例。 这六个典型的例子如下
辽宁省丹东市前副市长刘胜军、丹东市政协前副主席杨乃文、凤城市委书记高峻元,充当宋琦、宋鹏涉黑组织的保护伞问题。 宋氏兄弟涉嫌参与长期占领、垄断丹东东港海陆市场的黑色组织,以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打架、强制交易等罪名,长期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08年至2008年,刘胜军、杨乃文担任东港市市长、市委书记,高峻担任东港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凤城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期间,得知宋氏兄弟集团从事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被两人行贿, 容忍该集团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打击同业竞争对手,并出面协调关系。 东港市区市政、房屋、水利等3类工程项目,宋氏兄弟名下企业获得项目占总量的四分之一,宋氏兄弟分别连续当选为市县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刘胜军、杨乃文、高峻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软文广、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朱伟静等充当虞关涉黑组织的保护伞问题。 虞关涉黑组织长期固守在杭州市滨江区,采取商养黑护商的办法,非法垄断当地土方工程项目,获得巨额利润。 2005年至2005年,软文广、朱伟静虽然知道虞关荣有黑涉赌博的背景,但仍长期出入其会所,带领部下吃喝嫖赌,放弃查禁职责,纵容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滨江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王慎非对涉及虞关荣的问题未进行通报调查,反而通过通风、策略等方式帮助其逃避打击。 文广、朱伟静、王慎非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湖南省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邓宗祥等为夏顺安涉黑组织负责保护伞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失职责任问题。 夏安涉黑组织长期在洞庭湖区非法修建低围栏,通过胁迫、侵占渔船等方式欺压人民、称霸一方、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获得了巨额非法利益。 从2009年到2009年,邓宗祥担任沅江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曾收受夏顺安贿赂,帮助其当选省人大代表,多次无视省委省政府整治下塞湖低的部署,为其组织充当保护伞。 2009年至2009年,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织书记、局长王正良在漉湖苇场党委书记、厂长期间收受夏顺安贿赂,违反承包合同签订,为长时间占领洞庭湖湿地提供了支持和便利。 邓宗祥、王正良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以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原省畜牧水产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原省林业厅(原省林业厅)、益阳、岳阳两地市县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因玩忽职守、执法监督管理不善被追究解释责任,103人得到相应解决。
江苏省沛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曹为民为张光明等多家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曹为民在担任徐州市公安局云龙湖景区分局局长、沛县公安局长期间,张光明、王在清等多名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涉黑组织头目、哥哥道弟、沈潇一气受贿,多次主动致函涉黑组织头目, 曹为民还有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东省清远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李耀斌、尹冬清为陈志辉、陈献金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陈志辉、陈献涉黑组织盘踞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大沙塘村,实施恐吓、寻衅滋事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垄断北江本流清远河段河砂开采,获得巨额违法利益。 李耀斌、尹冬清受贿,长时间包庇、容忍这个犯罪集团非法盗窃河砂、暴力开除他人,在上级有关部门执法检查前为此举报,将该组织盗窃河砂的人员降职解决,因此,这个组织发展迅速,国家 李耀斌、尹冬清还有其他违纪问题,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以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小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含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事件及背后的保护伞问题。 从1995年到1995年,李含富破坏选举,长期执掌村级政权,迅速将几十名组织成员或家属的违规行为发展为党员,严重破坏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通过强制施工、强行管理费等,将小庄村以及非法控制周边建筑领域的组织成员聚集在一起,暴力勒索公司和个体经营者的钱财,辱骂村民殴打、入室损毁,许多受害者不敢报警,也不敢长时间外出躲避。 带领大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获取许多政治荣誉。 2000年至2000年,鹤壁市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织书记、主任游国庆担任鹿楼乡长、党委书记及鹤山区委常委等职务期间,违规帮助李含富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取得各种政治荣誉,介入刑事案件的侦查。 从1994年到1994年,鹤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刘希宽参与了解决涉及该组织成员的许多刑事案件。 李富被开除党籍,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国庆节、刘希宽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从曝光的6个典型案例来看,起保护伞作用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都知道对方是黑色组织及其成员,也有人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介入司法活动,包庇罪犯,避免检举禁令,减免刑事处罚。 有些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犯罪行为放任自流; 由于试图利用某些手中的审查监督权力,获取非法经济的好处,相关黑组织不断乘大成之势,越来越嚣张。 再者,一些公务员直接参与黑色犯罪,欺压群众,为非恶而行动。 这些保护伞和反腐分子站在群众的对立面,保卫黑色,不保卫人民,唯利是图,虎之翼,就是远离群众,蔑视群众,无视群众苦难,危害群众的典型。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要深刻吸取教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引以为戒。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扫黑除恶特别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实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立足群众立场,着力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加强政治精神 在党委的领导下,配合政法委,集中攻坚重地突破,用阳光的手段破坏黑恶势力的伞式关系网,净化恶劣的政治生态系统,推进全面残酷的党内统治,不断向基层延伸。 目前,必须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处理黄赌毒、黑恶势力的指责、失职失责、甚至包庇、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强调,继续加强打击执法,按照存量清除要求,对已经解决的暴力团伙嫌疑案件进行逐案筛选。 密切关注渗透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涉及主要领域行业的反体制经营活动,以及黑恶势力降职或免受惩罚的暴力犯罪事件,并进行彻底深入调查。 要充分发挥与政府法律机构同方向发力、充分利用问题线索迅速移送反馈机制的作用,及时通报会商,加强协同事务,形成强大的攻防力量。 要准确把握政策边界,深化运用监督纪律执行的四种形式,依法查处涉黑恶性腐败和保护伞。 要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完善,坚决纠正和查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空在特殊斗争中的泛表、玩忽职守、玩忽职守等问题。 通过反复开展反政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荡除恶”监督改进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相关领域行业治理水平的提高、法律制度的完善、标本兼治、正本清廉,进一步夯实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原标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开了6起涉及黑色腐败和“保护伞”的典型案例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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