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收到前商务团队律师函 对方有备而来”
6月15日中午,郑爽在社会交流平台上说:“我还在录节目空闲暇时间看这些。 我没有时间。 你们队现在有多空?
然后,还附上了两张照片。 第一张是郑爽和企业员工的对话,员工转发了张寒青发的话。 刚才发了我们律师函,请郑先生在两天内删除诽谤微博,并对我的企业发表正式的公开道歉。 如果你们敢醒来背黑锅陷害我,我就赌我整个企业的名誉和你们的背黑锅斗争到底,让法律见证谁在胡说,谁在胡说。 你们有什么证据都可以诉诸法律,我也将向整个社会公开诉讼的详细情况。 不要认为老实人容易欺负。 另一张是正在谈话的律师函。
首先简单回顾一下郑爽收到这封律师函的原因。 事情起因于6月2日深夜回归,郑爽在社会交流平台上发表声明说,他想结束与合作者的关系,最后入山不怕伤虎,怕在人情两方面开刀。
之后,郑爽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比如她在闲鱼上卖过期商品,卖节目组的玩具等。
6月13日晚,郑爽发送长文,之前说明了玩具销售事件,但后半段的故事发生了变化。 一位已经被我拉黑的朋友,想借我的黑照出卖自己的前商业团队显然含蓄地认为自己这个负面是这家企业做的。
随后,郑爽无情曝光了北京少年策划文化媒体有限公司,曝光了分成20%的数字,认为该比例是榨取的。
指出这家企业名称的文案彻底激怒了少年策划,但这家企业的老板是谈话中的张寒青。 感兴趣的是,以郑爽经理自居的张寒青上个月5月12日代替郑爽出庭,亲手撕节目方,认为材料让郑爽很难看。
郑爽曝光的对话和律师函,可以总结三点。
首先,总结一下这次风波,郑爽做错了几件事。
第一,作为艺人,郑爽不应该这样轻易树敌。 其实她和少年企划的合作很简单。 她不属于对方培养的艺人。 也没有严格的合同。 如果能合作就合作,如果不能合作就和平分手比较好。 为什么要在社会交流平台上公开这么难看的事? 看郑爽最近的一些黑料,都是6月2日出现在她的文案之后,不排除有人在背后动手,但郑爽有苦说不出。 因为她没有证据。 不用柜台,私下解约就可以了。
其次,她6月2日提到合作者,不指名道姓,不少年策划,也不带头和她撕破脸,双方充其量只是在暗斗。 但是到了6月13日,郑爽又按不住奈奈了。 那篇文章用黑画怎么能随便下自己的结论呢? 作为公众人物,不能对别人掉以轻心哦。 另外,公然撕毁合作伙伴,写对方的企业名称充其量只是任性,虽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将双方按比例分开写确实不合适。 说起来这是商业秘密,公开首先是违背职业培训的。 这等于将少年企划置于死地。 为此,对方将发送律师函进行反击。
第三,郑爽不应该公开律师函的照片。 这种行为又成了人口,等于侵犯隐私,法律上不允许。 从这三点可以看出,郑爽还是没有一支能够给她提供正确建议的队伍,她一直在孤军奋战,每次走错一步都会让自己陷入被动。
其次,这次郑爽很可能真的吃亏了。 双方合作的细节,只有双方知道。 郑爽率先在社会交流平台上狠下心来做少年策划。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张寒青没有在自己的社会交流平台上公开回应,但通过发给郑爽员工的话,让我觉得张寒青很有底气,同时也是胜机在握,所以盯上了郑爽一方,最后说了那句话。
最后,因为少年企划已经准备好了,这次郑爽很危险。 这封律师函中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消息。 首先,该律所很快引出了要点,知道这些点对自己有利,所以提出了谣言和剥削两个词。 另外,关于郑爽的文案取证,在措辞上郑爽也不严谨。 如果提起诉讼,对方一定会在这方面扩大。
另外,少年企划委托的是安理律师事务所,这次与他们合作的律师是高新。 调查一下,这位年轻律师并不简单。 她擅长电影娱乐诉讼,代表客户有唐人电影,唐人当初和高云翔、范冰冰的纠纷由她掌管。 除此之外,自由酷鲸、喜天文化、童乐电影、吵吵嚷嚷的顾客等,都是大企业,她在律师范围内的能力和地位不输给王宝强打赢离婚官司的张起淮。 少年策划这个小事件,既然是高新承担的,一定十有八九是稳定的。
其实对郑爽来说,诉讼的输赢、吃亏不重要,但她怕让对方觉得腥。 如果最终输了官司,真的要在社会交流平台上道歉。 形象和名誉的伤害比官司输了要严重得多。 所以,郑爽现在应该找一个真正有能力、可靠的团队出她的主意,在打官司之前能私下和解是最好的选择。
原标题:郑爽收到原商务团队律师的信,对方准备来郑爽,危险吗?
值班主任: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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